作者: 发布于:2021-02-22
2021年2月16日,正值农历正月初五,却有三个人,在酒精的作用下滋事打架,最终被水富市公安局治安处罚。
16日晚20时许,水富市公安局太平派出所接到辖区古楼村群众唐某某报警称:在太平镇古楼村丰收小学被两名醉酒男子殴打,有人受伤。
接到报警后,太平派出所值班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当场将两名醉酒男子和一名参与打架斗殴人员控制,并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询问,随即,被殴打人员唐某某与唐某被120救护车带走医治。经公安机关依法调查,袁某某与袁某2人在亲戚家喝酒后在路边散步,李某驾驶车辆途经时,袁某某言语挑衅车辆上唐某某,唐某某便下车与袁某某产生口角。在争执中,袁某某首先动手殴打了唐某某,见状袁某、李某与唐某也相继参与拉扯打架中。
经询问,袁某某对酒后言语挑衅并殴打唐某某与唐某无故滋事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经过警方教育,袁某某与李某、袁某对自己参与打架斗殴的违法行为后悔不已。目前,袁某某被依法行政拘留十一日,李某、袁某被水富市公安局处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警方提示:小酌就好,不要贪杯,酒后滋事,法律伺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