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2-04-17
县检察院为新刑诉法的全面实施做好充分准备,党组高度重视,经研究:派出了两名专委、6名检委委员和反贪、公诉等部门的8名业务骨干共16人,参加了中国政法大学法律运用研究中心、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主办的《刑诉法修正案》两期培训班学习。
新刑事诉讼法对于更加有效地惩治犯罪、更加有力地保障人权、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在学习过程中,干警们边学习、边讨论、边交流,对“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刑事诉讼法总则;修正证据制度、辩护制度;规范强制措施、侦查措施;明确非法证据排除的具体标准和排除范围;增加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等进行学习交流, 对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出台的历史背景、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有了进一步的认识。
通过学习交流,大家认为,确保新刑事诉讼法正确实施应当强化四个意识:一是强化人权保障意识,真正树立打击与保护并重的执法理念,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二是强化证据意识,确保证据收集、审查、运用符合新刑诉法的规定,确保所办案件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三是强化侦查意识,提升职务犯罪科技强侦能力,运用新刑事诉讼法赋予的法律手段,不断提高打击职务犯罪能力。四是强化监督意识,充分利用新刑事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的职权,定好位,依法延伸检察机关的职能与影响,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能力,切实维护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