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省高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杨照民一行3人在昭通市中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周发银,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丁勇等的陪同下,到水富法院检查指导执行工作。
水富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必全向上级法院领导简要介绍了水富的县情和法院院情以及审判工作、两庭建设和队伍建设情况,党组成员、副院长杨琨汇报了水富法院近三年的执行工作情况。近年来,水富法院在省、市法院的指导,在县委、院党组的领导下,全院干警齐心协力,以清理积案为突破口,以反规避执行为抓手,以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为重要目标,在执行工作中,制定执行方案,实行定人、定时、定措施、定责任、定领导的“五定一包”工作责任机制,充分发挥强制执行的职能作用,文明执法,依法执行,树立了司法权威。2009年—2011年,全院共受理执行案件392件,结案383件,结案率97.7%,申请执行标的3701.71万元,执结标的3247.61万元,圆满完成了各项执行工作任务,为水富县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2011年水富法院被省高院评为创“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
市中院周副院长认为,水富法院执行工作领导重视,措施得力,全院干警努力,得到了县委政府的肯定,无论审判执行、队伍建设、两庭建设都非常优秀,2011年度综合考核获全市11县区法院一等奖,中院党组对水富法院的工作十分满意,希望水富法院继续努力,再创佳绩。
省高院杨照民局长认为,水富法院在人少案多的情况下,基础设施建设走在全市法院前列,基础设施好,队伍素质高,干警朝气蓬勃,积极向上,精神面貌好,和谐司法、和谐执法的外部环境好,执行大案要案讲求执行艺术和执行效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正气高、气度大、决心和信心足,对藐视法律的单位和个人敢于依法惩处,对水富法院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对水富法院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一是要在树队伍形象上下功夫,要进一步加强队伍管理,提升干警素质,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在树形象上使队伍更有气质,形象更好;二是审判执行工作要在精细化上下功夫,在质量上下功夫,要把案件办成精品案、铁案,使案件经得起历史的检验,更好地体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