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工作,促进青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县委、县政府决定实施“金盾育苗、阳光行动”工程,4月20日, “金盾育苗、阳光行动”工程启动会在县一中召开。
县委常委、副县长高文辉,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张珣,全县乡镇以上中小学校校(园)长、校警中队全体民警,县委政法委、团县委、县妇联、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县交警大队、县消防大队、乡镇等单位的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宣读了县公安局关于成立校警中队的通知和派驻专(兼)职校警的通知,宣读了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关于实行领导班子挂钩联系学校制度的通知。
张珣在会上安排部署“金盾育苗、阳光行动”工程的具体工作。张珣指出,“金盾育苗、阳光行动”工程的工作目标是:建立完善适应校园安全防范工作需要,覆盖全县中小幼儿园的警务体制、组织体系、工作机制和保障机制;不断完善人防、物防、技防设施,全面提高防范能力;根本改善中小学、幼儿园及周边治安环境;帮助青少年深刻认识违法犯罪的危害性,从而树立遵章守法、积极向上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从源头上预防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张珣强调,要采取“健全安保机构、派驻校园民警、建立校园警务室、统一台账管理、完善工作机制、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互动活动、组建护苗志愿者队伍”等措施,推进“金盾育苗、阳光行动”工程实施,为青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提供和谐、安全、美好的环境。
高文辉在讲话中提出3点要求:一是认清形势,增强校园安全紧迫感和责任感,强化校园安全管理,提升管理水平。二是突出重点,严抓细管,全力营造和谐、稳定的教育环境。他说,要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要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化解隐患和问题;要加强校园管理,建立安保制度;要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确保学校食品安全;要加强寄宿学生管理,建立护校队和群防群策组织;要加强交通安全管理,确保师生出行安全;要加强民办学校管理,排查整顿民办幼儿园。三是健全制度,严格奖惩,努力建立校园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会后,与会人员参观县一中警务室,了解警务室工作开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