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完善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县公安、工商公布了打击传销投诉、举报电话,为群众及时反映、举报日常生活中发现的疑似传销活动提供了便利和帮助。对来人来函举报、投诉、巡查发现的疑似传销现象,属于属地管辖范围内的,做到了件件有记录、事事要核实、核实必查处。
二是工商部门建立健全查处传销组织、传销人员的工作台账和档案库。推广应用打击传销规范直销信息系统,按月通过该信息系统录入、审核、报备传销案件及参与传销人员信息,且录入复核数与当月上报报表数保持了一致。
三是及时受理核查、转传交办(承办)各类信访咨询及举报投诉,适时上网查询搜索并监控分析辖区涉传疫情动态。今年,工商、公安机关对涉嫌传销举报申诉线索及相关信息受理核查、答复反馈率分别达到100%,群众举报投诉仅1件,尚无水富籍人员被列入黑名单和流往省外参与传销。
四是协调联动、严查严管、严厉打击查处流出流入人员涉嫌传销案件。认真查办上级机关或有关部门交(转)办的重大涉传线索及案件,严惩传销组织领导者。今年,开展了“贵远国际大联盟创富集团有限公司”和“湖南海济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涉嫌传销清查行动,积极开展了打击云南“团结帮”网络传销案件排查工作。
五是坚持了“一年一整治”工作措施,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了打击传销集中清理排查和打击整治专项执法行动。公安、工商共组织开展打击传销集中清理排查和打击整治专项执法行动5次以上。各派出所干警定期和不定期深入经营户、出租房开展涉传活动情况摸排,强化对出租屋和流动人员的监管。今年,先后联合出动检查人员30余人次,检查出租屋400多余户。(县工商局,综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