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6-01-26
近日,太平司法所先后四次深入古楼村14组,通过讲事实摆道理,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以案释法,不厌其烦,反复做40余户当事人的工作,成功调结了三年前因修建村组公路而引发的青苗占地赔偿纠纷。
2012年4月,古楼村14村民小组刘某,为给村民办实事引进了开发商修建本组公路,在村组公路建设施工进行中,本组村民杨某以需支付公路占地赔偿费为由阻拦施工,刘某在做杨某工作的过程中与杨某发生争吵,刘某的女婿见此情况动手与杨某抓扯致杨某倒地,杨某到医院住院治疗花去医疗费用6万元,经调解刘某支付了杨某的医疗费用。当开发商李某将古楼14组村组公路建设损害青苗补偿费2万元交给刘某支付给村民时,刘某认为当初为了大家的利益才与杨顺品发生拉扯的,而我本人花去6万元,的费用,这2万元就不发给本组村民,当做是大家的一点补偿。14组村民迟迟未得到青苗赔偿而向村委会反应要求刘某支付的青苗赔偿费未果于2015年12月群体到镇上访,如镇上不能处理到县上上访。
司法所接访后与村委会调解人员先后在14组召开群众会3次,走访群众40余户,不厌其烦语重心长与群沟通,形成一致意见,统一了分配方案。走访刘某2次,对刘某进行法律宣讲,讲清危害及占用群众青苗赔偿费的法律后果,使刘某认识到了自己错误行为,交出了开发商李某支付的给群众的青苗赔偿费2万元,当场发放到了46户村民手中有效化解了群体性上访事件。(太平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