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2-09-25
近日,县法院执行法官收到申请执行人李某提供的线索,迅速找到一直躲避在外打工的被执行人晁某,经过执行法官耐心的法律宣讲,被执行人晁某慑于法律的威严,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并当场履行法律文书生效判决。
晁某于2008年10月至2009年3月期间,分四次向李某借款人民币33000元。李某对该借款虽经多次催讨,但晁某一直分文未偿,见索款无望,李某只得将晁某告上法庭。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经水富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后,判决晁某返还李某借款33000元。但晁某并未履行,李某只得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由于被执行人晁某外出一直不见踪影,又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也无法提供晁某的下落和财产线索,案件执行一时无从下手,在申请执行人李某提出延期执行的申请后,水富法院将案件予以中止执行。
2012年9月13日,县法院执行法官得知晁某在楼坝现身的消息后,迅速出击,不到二十分钟就将晁某带到法院,要求其履行义务。晁某口口声声称自己承认该借款,但目前没有能力偿还,执行法官要求其作还款计划,晁某却遮遮掩掩,尽量回避。法官在告知拒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后,晁某态度仍无任何转变,继续拖延时间,表示自己愿意履行,但对如何履行就是避而不谈。看到晁某的反应,执行法官意识到其存有侥幸心理,决定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就在这时,执行法官从其身上发现了一张存折,内有存款5万多元,户主即是晁某。在事实面前、在法律的威慑下,晁某无计可施,其态度也来了个180度大转弯,表示愿意履行义务,并与申请执行人李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当场予以兑现。至此,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终于划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