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2-07-10
水富县太平乡有铜锣坝原始森林,森林覆盖面积居全县首位,森林防火工作至关重要。水富法院作为联系太平乡盐井村的森林防火责任单位,针对夏季气候干燥,火灾易发情况,为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同时配合搞好今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的实施,近日,水富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刘万杰带领办公室、刑事审判庭、执行局相关工作人员到太平乡进行森林防火宣传。
宣传过程中,法官们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耐心细致地向群众普及防火知识,大力宣传森林防火保护生态家园的重要意义。一方面强化安全意识,倡导文明祭祀,杜绝野外用火,确保火种火源不进山、不入林;另一方面加大森林防火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最大限度地防止森林火灾的发生。同时,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投身到森林防火的行列中来,共同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此次宣传,共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展示宣传画10余幅,有效增强了法院森林防火宣传的效果,切实提高了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牢固树立“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理念,进一步规范和引导群众参与防火,积极推动森林防火工作的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