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2-07-10
7月5日,水富法院楼坝法庭针对两碗乡、太平乡部分村民住在高速公路附近,村民、学生法律意识、安全意识不强的状况,将两碗乡一名在高速公路上行走的村民被碾压致死的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在两碗乡中学进行开庭审理。两碗乡中小学校师生,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民代表及村民近700人参加了旁听。
水富法院楼坝法庭法官针对村民和中小学生安全意识薄弱的情况进行了庭审教育,希望大家要注重安全,珍爱生命,不能在高速公路上行走,更不能穿越。庭审结束后,水富法院还组织了参加旁听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民代表及村民进行座谈,倾听他们对法院开展阳光司法活动好的意见和建议。大家畅所欲言,认为居住在高速公路旁的村民较多,群众的安全意识淡薄,大人、小孩穿越公路的情况屡见不鲜,水富法院在两碗乡人员聚居、学校集中的地方审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这一典型案例,开展阳光司法活动,让广大师生、人民群众面对面直观地感受法院的公正审判、阳光透明审判,深受广大群众、在校师生的欢迎。
通过这一案件的审理,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自身安全意识有了很大提高,法院根据法律事实,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作出公开公平公正的判决,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老百姓对法院法官走进乡村、走进学校开展阳光司法感到满意,而且还希望法院能经常搞这样的阳光司法活动,让老百姓学法、懂法的途径更宽,守法意识更强,让民生司法、阳光司法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为老百姓办好事,办实事,让老百姓对法院的工作更加了解,司法更加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