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2-09-14
9月7日,县法院召开“创先争优”活动总结会,对法院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来的工作进行了全面、认真、客观的总结。
县法院自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来,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和法院工作实际,立足审判执行职能,从以下方面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有力、有序、有效的开展,提升司法质效。一是强化领导,打牢基础,确保创先争优活动稳步开展;二是围绕主题,丰富载体,确保活动扎实推进;三是突出特色,创新载体,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四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认真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切实加强支部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积极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法官“进百村,访千家”、“十万党员进农家,万名干部下基层”创先争优活动,将“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落实在行动上,全体党员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把“群众观点,群众路线,群众利益,群众工作”放在工作的首位,听民声、访民意、察民情、问民计、排民忧、解民难、维民权,实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密切了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切实加强了法院队伍作风建设,更好地落实了司法为民要求,真正走进了基层,贴近民众,与群众加强沟通与交流,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保障了民生,将“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落到了实处。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巩固和拓展,是推动法院工作跨越式发展的有力保障,是加强党员教育、提升干警素质的必然要求,是密切联系群众,转变司法作风的重要途径。为此,县法院在今后的工作中,还将一如继往地将“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下去,在法院队伍始终保持“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使支部和广大党员服务群众的理念更加坚定,创先进、争优秀的意识进一步得到增强,促进法院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得到更加全面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