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2-07-31
为进一步推进阳光司法,增强法院工作的透明度。7月20日,水富法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等参与见证了法院受理执行的一起借款纠纷案。在案件得到圆满执结后,水富法院立即组织召开座谈会,对此次阳光执行活动进行了深入讨论,广泛征求代表、委员及社会各界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该案是水富法院首例执行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的案件,对住房公积金能否执行,如何执行,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解释尚无规定。执行法官高度重视,在仔细研究涉及住房公积金法律法规及立法原意的基础上,积极寻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经过多方努力,案件终于得以圆满执结。
座谈会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就见证的此次阳光执行活动的全过程表示十分满意并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县人大副主任刘树金还针对法院执行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一是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执行案件;二是加大执行力度,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三是对法院开展的“阳光司法”,送法下乡等活动表示非常满意,希望以后多开展这样的活动;四是在未来的执行道路上,要勇于实践、大胆探索、拓宽思路,积极探索攻克执行难的新举措、新思路,以提升社会和谐程度为目标,创新社会管理,使法院执行工作持续稳步发展。
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琨代表法院对参与见证此次执行活动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表示了由衷的感谢。杨副院长表示,今后将经常性地开展此类活动,使其常态化,同时,将一如既往地提高接受监督的能力,认真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积极进行探索,不断改进执行方式,积极推动水富法院执行工作新跨越、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