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1-12-27
为进一步加强公、检、法、司机关的协调配合,及时互通执法情况,找准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和问题,形成解决执法问题的工作合力,提高执法水平。日前,县检察院与公安局、法院、司法局共同出台了《水富县公检法司机关执法通报工作制度(试行)》,规定公、检、法、司机关以执法通报会的形式每半年通报一次执法情况,必要时可以提请在公、检、法、司“四长”联席会议上进行通报,根据工作情况也可以随时通报。
11月22日,根据《制度》的要求,我院与公安、法院、司法局进行了第一次执法情况通报。公安机关对1-10月刑事案件立案、破案数、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人数、行政案件受案、处理数以及行政复议数、劳动教养和强制隔离戒毒人数;我院对批准逮捕、提起公诉人数,不批捕、不起诉人数、通知公安机关立案数;法院对判决有罪、无罪数、行政案件一审受理、维持、变更、撤销、确认违法数及二审诉讼结果;司法机关对律师参与诉讼及律师权益保障情况以及其他各自在工作中发现的执法问题或者瑕疵案例进行了通报,并结合执法通报情况内容,四家认真分析研究了存在问题,提出了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完善了执法协作制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