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2-05-24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局4月24日彝良会议精神,县局党委高度重视执法办案区改造工作,在前期调研基础之上,5月11日,县局党委再次专题研究执法办案区改造工作。
会议听取了分管局领导和法制室、警务保障室关于此次6个(局机关、分局、各派出所)执法办案区(场所)改造的建议。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张珣听取汇报后指出:执法规范化建设达标单位创建活动是今年省市公安机关重要工作,也是水富县局中心工作之一,县局党委下最大决心、花最大力气必须按照上级要求不折不扣完成,尽管水富县局目前派出所、县局机关的办公场所、基础设施都不具备标准化改造条件,但是各部门立足自身实际,完成规定工作。一是所有的执法办案单位必须按照“五室一间”在6月11日前完成基础改造工作;二是由县局与各办案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制定详细要求及奖惩措施,对未按期完成基础改造的部门责令其负责人向县局党委作出书面检查并进行通报;三是监控、报警装置、门禁系统、电脑及上墙制度等设备由县局统一采购配备,所有办案区改造工作必须在6月底完成;四是县局警务督察大队将此项工作列入近期督察督办重点,按进度进行督察通报。五是县公安局分管局领导负总责,各责任部门负责人具体抓,部门之间要协调配合,确保所有执法单位按照市局要求全部达标。
此次党委专题会议,为按期完成办案区改造工作奠定坚实基础,将有力助推我局的执法规范化建设达标单位创建活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