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6-03-29
为贯彻落实省、市检察院《关于开展“民行宣传月(周)”活动的通知》精神,促进群众了解民行检察职能,正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我院早安排、早落实,有效提升了民行检察业务工作的社会知晓面。
一是争取院党组的领导,从宣传方式、应突出的重点和覆盖的面等方面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和指导,安排出专项资金 2000元印制简明易懂的宣传手册1600份。二是周密安排扩大影响面,联合抽调驻镇检察室、控申部门资深业务骨干组成宣传团队,集中在3月22日至25日开展专项宣传活动,范围覆盖全县4个镇(办)。把宣传的时间安排在当地群众赶集的日子,在人流较多的集市街头拉起红色醒目条幅、摆放图文并茂的专题展板、向过往群众发放民行检察工作宣传手册、现场接受法律咨询,使群众了解民行检察的职能和工作流程,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理性维权。同时,还围绕控告申诉检察及派驻检察室的业务范围积极向过往群众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活动现场共发放宣传资料1500余份、接受法律咨询130余人次、收集案件线索5条,畅通了案源渠道,增强了群众法律维权意识,有效提升了民行检察业务工作的社会知晓面。三是与各镇(办)的民行联络员就民行检察工作职能、定位及其化解矛盾纠纷积极作用等进行座谈交流,希望充分发挥其“细胞”作用,让民行联系点把民行检察宣传工作常态化,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民行检察工作的认知度,使该项工作更好地服务民生,真正体现联系点联络基层群众的纽带和桥梁作用。
作者:李义梅、罗松林
地址:云南省水富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