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2-09-11
为全面贯彻落实“8.10”全国治安系统“铲赌患.正风气”集中行动视频会议和市公安局“集中整治重点地区和治安乱点专项工作”精神,净化社会治安环境,创造安定稳定的社会环境以迎接党的“十八大”会议顺利召开。2012年9月4日晚,水富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成功捣毁了水富县城区“某休闲中心”容留卖淫嫖娼窝点,抓获涉嫌卖淫嫖娼违法嫌疑人员2人和容留卖淫人员1人。
9月4日22时许,水富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接到匿名群众举报称:工农路某宾馆有人卖淫嫖娼,接警后,治安大队立即组织民警开展侦查。通过民警缜密的调查后在水富县某宾馆302号房间将正在进行卖淫嫖娼的违法人员林某某(女,汉族,27岁,住址:重庆市璧山县大兴镇)、狄某某(男,汉族,40岁,住址:水富县向家坝镇)现场抓获,经调查,卖淫女为水富县城“某休闲中心”的从业人员,随后民警又将涉嫌容留卖淫的违法人员刘某某(女,汉族,35岁,住址:水富县向家坝镇)抓获。
目前,水富公安局治安大队已对涉嫌容留卖淫、卖淫和嫖娼的违法人员刘某某、林某某和狄某某给予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千元的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