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3-08-02
为认真贯彻实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云南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一办法一细则”),7月31日,水富县在县人民政府第一会议室召开全县社区矫正工作联席会议。会议由县司法局局长宋承国主持,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吴德权、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陈松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社区矫正工作联席会议领导组全体成员;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负责人;各镇(办)分管领导、派出所所长、司法所所长共3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学习了社区矫正“一办法一细则”;宣读了《关于组成社区矫正工作联席会议》的通知;全面总结了2007年以来社区矫正工作取得的成效,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下步工作。
会上,陈松副县长充分肯定了我县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取得成绩。他在讲话中指出,社区矫正工作是新形势下预防和减少犯罪、确保社会长治久安的一项重要举措,任务艰巨,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要求各成员单位要以全面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为契机,强化责任,加强协调配合,确保社区矫正对象“收得下、管得住、教育好”;要强化培训教育工作、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要加大宣传力度,为社区矫正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要严格落实奖惩制度,确保刑罚执行的严肃性;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以积极的态度、发展的思路、扎实的工作,全面推进我县社区矫正工作深入开展,为水富“二次创业”、“四个城市”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
最后,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吴德权作重要指示:一是要切实提高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认识。认真学习贯彻好“一办法一细则”,进一步增强社区矫正工作的政治责任感,依法履行职责,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深入开展;二是要认真执行社区矫正工作各项措施。做到“五个强化”,即强化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强化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教育矫正、强化对社区矫正人员的帮困扶助,强化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建设,强化社区矫正工作各项保障措施;三是要加强协作,形成合力。社区矫正工作是涉及全县各级党委、政府以及众多部门的一项重大社会系统工程,各部门要加强协作。这项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特别是公、检、法、司四家要立足本职,相互衔接好,配合好,确保社区矫正人员不脱管、不漏管、不发生重新违法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