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2-08-01
今年以来,县检察院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发(2010)37号文件和省院李波副检察长在全省反渎职侵权培训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在执法办案的同时积极开展专题调研,广泛拓展工作领域。在了解到县人防部门存在机制不健全、工作开展滞后等问题时,开展了为期4个月的专题调研,在找准存在问题的原因后依法向该单位发出检察建议,并跟踪监督整改落实情况,有效强化了对人防部门的行政执法监督,收到良好效果。
在收到县检察院的检察建议书后,县人防办高度重视,及时以水人防报(2012)2号文件就如何具体落实检察建议书内容向县政府做了专题报告,得到了县政府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的大力支持,并就相关问题与建设、财政、人社等职能部门进行工作对接。县人防办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了整改措施:一是理顺机构,依法落实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对城市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的行政审批前置;二是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完善人民防空设施建设的整改落实。根据省人防办和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云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防空地下室异地建设费收缴情况清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开展人防费清理清缴工作,同时组织人员积极参加各类培训及考试,在提高队伍素质的同时力争获取人防执法资格。通过整改落实,县人防办进一步加大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的执行力度,各项工作正有条不紊地良性推进。
目前,县检察院立足反渎职侵权职能向有关单位发出的2份检察建议均得到有效回复,整改效果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