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院为充分发挥信息化技术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推进法院信息化建设进程,尽快实现信息化办公办案目标,在法院建设之初,就前瞻性地考虑了法院信息化建设,为加大信息化应用力度打牢了坚实的基础,在实际工作中,结合法院实际,认真按照上级法院要求,充分发挥信息化建设的作用,狠抓案件信息录入工作,确保案件信息同步录入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提高了审判工作质效,推进了法院工作的全面发展。
一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法院文件精神,成立领导组,由一名副院长主抓,有专人负责案件信息录入工作,加大了对案件的录入、预警和监查督办,使该项工作有领导、有布置、有落实。
二是加大硬件投入,确保案件信息成功录入。水富法院在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投入资金达到干警人手一台电脑,相关部门均配备了打印机、扫描仪等,使案件信息录入有保障。
三是加强案件信息录入技能培训,提高实际操作能力。案件信息录入是一项新技能,为进一步增强案件信息录入质量和效率,院领导高度重视,组织了相关人员到上级法院学习信息录入与电子卷宗归档,加强了信息录入人员对审判管理软件应用的现场指导培训,使之能熟练掌握案件信息录入技能。
四是认真开展电子卷宗录入,强化案件查询。建立健全电子卷宗档案制度,要求所有案件材料从立案庭立案时起即形成电子卷宗,跟案随案移送的电子材料及时录入,对未形成电子版的材料及时扫描,形成电子卷宗。同时,将实行电子录入前产生的纸质卷宗补录、扫描制作成电子卷宗,进一步规范了卷宗的归档管理工作。
五是健全制度,确保信息录入准确及时。为将信息录入工作落到实处,建立健全了电子卷宗录入制度,制订奖惩激励机制,要求对案件要做到随立案随录入,防止出现案件信息不录、错录、漏录的现象。由于各业务部门紧密配合,在10月底召开的全市法院文秘调研宣传行装工作通报会上,水富法院案件信息录入率达83.5%,居全市法院首位。
六是加强案件信息录入信息运用,强化司法为民。水富法院通过电子卷宗的建立,一方面为当事人、辩护人、代理人查阅案件提供方便,另一方面也为有效监督法院和法官庭审活动,为当事人提供方便、快捷的司法服务和上级法院检查督促审判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