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宋祖慧)2015年9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指出要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进一步完善律师执业保障机制,建设一支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的高素质律师队伍,充分发挥律师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要把法律规定的律师执业权利切实落到实处,建立健全配套的工作制度和救济机制,依法保障律师在辩护、代理中所享有的各项执业权利,确保侵犯律师执业权利的行为能够得到及时纠正。
水富法院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并于近日召开学习贯彻《开展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联席会。水富县政法委副书记白祖康,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四部门有关负责人及相关人员、水富华泰律师事务所、东方神律师事务所律师参加了会议,法院副院长杨琨组织与会人员全文学习了《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唐春月副院长主持会议。各政法部门各抒己见,相互交流学习,取长补短,积极为进一步完善本县律师职业待遇和执业保障建言献策。
此次联席会的召开,旨在更好地贯彻落实好《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出台的《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对于法院、检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健全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制度,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保障律师知情权、申请权、申诉权,以及会见、阅卷、收集证据和发问、质证、辩论等方面的执业权利,法院、检院、公安机关、司法机关就如何建立和完善诉讼服务中心、立案或受案场所、律师会见室、阅卷室,规范工作流程,方便律师办理立案、会见、阅卷、参与庭审、申请执行等事务进行了进一步的探讨,对进一步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的救济机制,依法规范法律服务秩序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白副书记认为,此次会议开得及时,很有必要,要求各政法单位和各律师事务所律师要以此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好《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在工作中,一定要坚持党的领导,党管一切,我们所开展的工作必须在党的领导下;坚持公平正义,坚守司法底线,构建和谐社会;坚持开展法律援助,权利义务共存;创造良好司法环境,为律师从业提供方便,构建追求公平正义的和谐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