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6-11-14
为有效遏制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确保生态安全和林区治安稳定,推进全县生态文明建设,我县从四个方面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工作。
一是加强林地管理。要正确处理好依法行政与搞好服务的关系,既要主动为扶贫项目和各项工程建设使用林地服好务,又要强化林地监督管理,对破坏林地资源的违法案件,坚决做到发案一起,查处一起,纠正一起。二是加强林木(竹材)采伐管理。要对森林采伐限额的执行、林木采伐、木材运输、经营加工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林木资源安全。要按照“砍老留幼、砍密留疏、砍小留大、砍弱留强”的原则搞好竹材采伐利用,杜绝“倒林砍”现象的发生。三是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要以松材线虫病防控为重点,落实严防死守措施,切实抓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加大木材运输和产地检疫执法力度,对调入我县的松类植物、松材及其制品和包装材料进行严格检疫,杜绝危险性有害生物人为传入。四是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要对酒店餐馆、农家乐、农贸市场进行全面清理整顿;要深入林区和集镇开展打击违法出售、收购、运输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犯罪活动,依法收缴各种兽夹、兽套、捕鸟网,严厉打击乱捕乱猎滥食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等各种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县林业局刘明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