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6-09-30
(本网讯 通讯员/唐绍群 文义)9月30日上午,县委政法委机关召开提升人居环境行动暨城市管理工作会议,政法委机关全体人员参会。
会上,县委政法委副书记白祖康传达了9月29日召开的水富县提升人居环境行动暨城市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并对政法委机关如何进一步做好提升人居环境行动等相关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议强调,政法委机关要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水富县城市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水办发〔2015〕19号)和《关于成立水富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督查组的通知》(水办通〔2015〕21号)等文件要求,认真对照《水富县城市管理工作实施办法》,按照单位职责,对本单位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对存在问题进行剖析和反思,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确保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取得实效。
会议要求,政法委机关干部职工要做好带头行动的模范,从个人做起,行为举止要注意文明礼仪,做到不乱扔垃圾,车辆不乱停乱放,行人行车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要做文明市民,与文明同行,严格要求自已,营造良好氛围,提高我县人居环境质量、市民文明程度和城市整体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