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上午,水富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办案法官正在紧张忙碌的工作着,突然接到通知门口有人找。出门一看,原来是申请执行人自发为法官送来了“执法如山护民权 明镜高悬断是非”的锦旗,申请人才跨入法院大门就激动万分地对执行法官说:“人民的好法官,你们辛苦了!我今天来就是想对你们耐心、细致、负责、公正的工作表示感谢。”
2013年,申请人魏某某与被执行人杨远才发起人责任纠纷一案在水富法院经过审理后,杨应返还魏股金491350元,杨不服上诉于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后被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14年7月,魏向本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和分管执行的副院长多次电话联系被执行人杨远才,并多次前往四川省宜宾市兴文县、成都市和泸州市江阳区、龙马潭区、贵州省等地查找杨下落及其财产线索,但杨一直逃避、抗拒执行,四年间从未与法院执行干警谋面。
为打击被执行人的嚣张气焰,切实维护申请人权益,执行局干警在分管副院长带领下,不远千里前往贵州省贵安新区追踪被执行人,在贵安新区和水富公安机关的配合下,查询到杨远才的位置、车辆和银行账户等大量信息。根据查询到的信息,执行干警以杨远才涉嫌拒执罪将搜集固定的大量证据移送到水富公安对杨展开网上追逃。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强大攻势下,逍遥法外四年多的老赖终于归案。
被执行人归案后,主动提出与申请人见面和解,在执行干警的主持下,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将所欠资金和部份利息一次性付清,并向申请执行人赔礼道歉,恳求谅解。案款了结了,而被执行人因其自身有履行能力而长期逃避执行,拒不执行的行为终将受到法律的惩处。
申请人在感谢信中写到:本案从立案到结案,从领导到法官,公正廉明,秉公办事,维护了法律尊严,维护了司法权威,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最后,在离开水富法院之际,申请人满怀感激地说:是你们,使我见到了法制的力量,见到了法律的公平与公正。从你们办案执法的细节,看到了法官勇于担当、不迴避推诿的作风,正是司法为民理念的体现。使我感受到法律的权威与神圣,我深被水富法院执行法官公正敬业的精神所感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