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水富县公安局,按照“全面深化、整体提升”的总体思路,扎实抓好“培训、监督、规范、考评”四个环节,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以执法培训促素质增强,确保执法能力提升。
继续坚持以警种练兵、岗位练兵、分层分级训练、民警自学自练为重点的丰富多彩的执法能力教育训练。一是开展“送法到一线,学讲练到岗位”活动。法制大队定期组织民警系统讲解如何做好接处警及报案笔录、执法要求,日常接处警存在的问题及注意事项。通过“学讲练”活动的开展,加大对“执法质量较差”民警的培训力度,解决“执法培训吃大锅饭和一副药医百病”;二是利用外部监督广辟培训空间。创新建立“法院审判庭民警教育培训基地”,实现公安、检察、法院三方互动的全新培训模式,除选派民警到检察机关跟班作业外,非常直观把民警带到刑事审判现场学证据判断,在行政审判中把握程序,在民事审判中学会“清官能断家务事”,基层民警对证据的把握、法律的适用、运用民商法律化解纠纷有了更深的理解。三是组织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对新颁布、下发的法律、法规、规定、制度实行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兼顾全面开展学习。激发民警学习钻研法律的自觉性和积极性,提高公安民警熟练掌握和运用基本法律法规和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和处理当前公安执法问题的能力,提升民警法律素质,锻造适应人民群众对依法治国新需求的学习型公安队伍。
二、以执法监督促职责落实,确保案件质量提升。
县局始终要求全局民警在执法过程中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坚持 “群众利益至上,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在执法中做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把为民服务的宗旨贯穿到每一个执法细节。一是完善办案流程机制。根据《公安机关执法细则》、《执法标准化管理手册》、《公安民警执法执勤用语》等规范化文件的要求,从每个执法岗位、接处警等执法环节入手,细化完善各项执法工作程序和考评细则。以案侦组为最小作战单元,采取层级管理的方式,由主办民警、法制员、分管法制工作的副职、所、队主要领导,对案件质量层层审核、把关,强化办案细节,规范办案程序,从源头上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执法过错。二是实行执法办案五级审核、审批制度。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强化案件主办民警、专(兼)职法制员、办案部门领导、法制审核民警、局领导五级审核、审批,严格落实案件主办责任制。明确主办民警为案件的第一责任人,要求办案民警对案件的笔录制作、调查取证、法律文书以及补充材料等要负责到底;审核人、审批人对案件实事、证据、程序、定性、法律适用负责,出现问题要承担相应责任。形成了案件重重把关、执法层层监督、责任级级落实的案件审核、审批局面,确保案件处理质量。三是完善案件备案机制。为充分发挥法制员的法制监督、审核职责,建立法制员日常执法监督机制。县局统一印制法律审核工作专用记录,抓好法制员制度的贯彻执行。做到每案必审、审核必有明确意见,坚决杜绝法制员监督流于形式。对于法制大队反馈有质量问题的案件,由主办民警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为案件处理提供依据。切实强化审核民警的责任意识,确保审核意见的合法、合理、公平、公正;四是确立三级“提醒”监督主体。基层执法一线单位(所队)法制员负责“提醒”监督,基层单位所队分管法制(或队伍管理领导)负责“劝导”,基层单位所队主要领导负责对所属民警、其他领导负责“训诫”(基层单位所队主要领导的“劝导”、 “训诫”由县局警务督察、纪检、法制部门负责)。把执法监督贯穿于执法办案全过程。
三、以执法评析促问题整改,确保执法行为规范。
在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过程中,实行“好案、差案”网上点评。每月将审核考评的刑事(行政)案件直接在公安网上“晒”,促进各单位自觉从源头上遏止违法违纪行为,有效防范执法不严、不公正等问题,坚决纠正各种思想作风、工作作风不端正的现象。为此,县局制定出台《水富县公安局执法质量考核评议评分标准及考评办法(试行)》,解决执法质量考评随意性问题。在日常案件审核的随审随考评基础上,采取“办案单位民警日自评、执法一线单位周自查、县局每月交叉互评”多网过滤的执法评查制度,动态把握基层执法现状。实行差案惩戒制度,对经倒查属实存在执法过错的,与主办民警、分管领导的执法绩效挂钩,与县局下拨的业务工作经费挂钩,确保执法行为规范。
四、以执法考核促执法制度完善,确保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实效。
一是创新评比模式,建立健全科学执法质量考评体系。继续推行公安执法管理考评体系。充分发挥执法质量考评“风向标”、“助推器”的重要作用,重点针对易出问题的执法环节,合理确定每一类考评指标在执法质量考评总分值中的分值权重,科学确定每一类考评指标的考评项目和分值权重,并在执法状况发生变化后,及时进行调整。通过合理确定执法目标,强化考评全员覆盖,有序规范考评,及时兑现奖惩等环节,逐步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公安执法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用考评来带动、督促、检验各项执法工作的落实。二是注重考评结果的运用。通过开展优秀案件、最差案件评选,开展法制员业务技能竞赛活动,县局将公开选拔“十佳”法制员,进一步加强和提升法制员队伍素质建设,积极向上级公安机关推选优秀人员,促进法制员爱岗敬业,积极主动地做好本职工作,极大的调动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和进取心,弘杨正气。在将考评结果与记功、嘉奖、优秀公务员评定及奖金分配相挂钩的同时,不断加大对不达标单位和民警的惩处力度,明确要求当年执法质量不达标的单位主要领导给予戒免谈话,连续2年不达标的,责令引咎辞职;对被评为不称职的民警,取消记功、嘉奖资格、优秀公务员评定资格,如果连续两年被评为不称职公务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辞退,一年内不予调换岗位,不予晋升警衔,使民警变压力为动力,全力投入工作中,激发队伍的执法生机和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