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富县全面组织实施政法工作“十推目标”建设,着力提升政法机关“十大能力”素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将十推社会管理创新能力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一是加强领导,促进“十推”工作“一体化”。成立了“十推”社会管理创新能力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办公室,相关单位和部门分别确定了联系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统筹负责工作的组织、动员、实施、协调、督导、检查等事项,明确了各成员单位职责,形成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层级负责、严抓落实的良好局面,为工作开展奠定了组织基础。
二是分解任务,促进“十推”工作“项目化”。出台了十个责任分解通知,采取“一推一方案”、“一推一分解”的办法,对“十推”工作方案涉及的44大项、109小项工作任务进行量化分解,明确了牵头单位和工作标准,逐项落实到责任单位、责任人。要求各牵头单位根据分解任务安排制定翔实的工作落实计划,认真开展好相关工作,并将工作情况每月报送县委政法委,推动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是督查督办,促进“十推”工作“规范化”。县“十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过程督办,实行全过程跟踪,按时限要求汇总推进情况,定期通报。对推进工作缓慢的,进行专项督办并开展分析解剖,对未按期完成工作任务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追究其责任,确保工作快速高效推进。
四是考核评比,促进“十推”工作“绩效化”。将“十推”工作纳入实绩考核内容,制定考核标准,于半年和年终组织进行考评,对工作扎实的单位和部门给予表彰、奖励,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真正达到以考促改、以改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