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9日,在《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施行前夕,水富市委第二届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专题学习了《条例》,提前部署谋划,全力推动《条例》2022年1月1日起在水富地施行,以此更加深入地推进社会多元化解矛盾纠纷。
会议认为,当前随着改革不断深入,更多复杂的社会矛盾交织叠加,矛盾纠纷类型呈多元化发展的特点,原有的矛盾纠纷化解途径显得形式单一、资源薄弱,已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多元解纷的需求。加快新时期社会治理体系的构建,综合调控政府、社会、组织以及个人等多方面资源,拓宽纠纷化解途径,加强纠纷化解机制多元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迫在眉睫。
水富市是云南的北大门,地处四川盆地与云贵高原的过渡地带,是长江黄金航道的起点,也是云南融入长江经济带的重要门户,坐拥万里长江第一港,是云南省唯一实现3000吨级江海直达运输港口;怀抱世界级装机容量640万千瓦的向家坝水电站。“十四五”新发展阶段,省委、昭通市委赋予水富“三个定位”“四个标杆”的发展目标,作为云南融入长江经济带门户城市、“港园城”融合发展试验区、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先行区;要实现在乡村振兴示范创建中当标杆、在滇东北开发开放新高地中当标杆、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当标杆、在全域康养旅游目的地上当标杆,在昭通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水富必须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必须筑牢平安之基,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最坚强的法治保障。
2021年12月15日,平安中国建设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水富市连续第4次获得4年一评“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县”,蝉联全国平安建设最高奖,两度捧起“长安杯”。水富市经过多年的实践和探索,在各领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方面积累了一定的成功经验与做法,随着《条例》的实施,水富市将结合《条例》,将感性的实践经验和成果实现制度化、法制化、理论化的提升,实现更高水平的法治水富建设。
会议指出,要实现更高水平的法治水富建设,推进社会多元化解矛盾纠纷,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记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的殷切嘱托,以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为目标,积极推动“政法干部挂千村、乡村振兴法治行”活动,要将全市147名政法干部下沉到30个村(社区)530个网格中,通过政法干警“进万家门、访万家情”,用最坚决态度、最坚定决心,深度、广大、多元地推进《条例》的实施。
水富市委书记施华松强调,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系统学习《条例》,组织法律专家研讨、读解,开展深度宣传。要全力推进《条例》实施,原则上要将新进公务员、新提拔的副科级领导,轮岗到水富市人民法院的诉前调解中心工作1个月,以此提升干部法治能力。对《条例》7章54条都要细化目标任务,清单化推进,落实责任到单位部门,细化工作到具体的责任人,进一步结合水富实际创新落实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工作体制。
会议强调,创新推进建立源头治理、排查发现、调处化解、处置防控的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综合机制。行政机关要健全完善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联动措施。要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综合性服务平台建设,推动一站式纠纷化解服务,持续推进矛盾纠纷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网上化解矛盾纠纷,并对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进行严格监督管理。要全力引导人民群众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特别是引导当事人依法自主选择和解、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矛盾纠纷化解途径,鼓励和引导当事人优先以非诉讼方式解决矛盾纠纷,着力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机制,打造独具“水富特色”的矛盾纠纷化解模式,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能力,为建设平安法治水富积极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