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富——一座崛起于金沙江畔,被灵秀之山水浸染,散发着“多元包容、开放自信”人文魅力的滨江之城。水富区位优越,在西南地区版图上处于云、贵、川、渝的中心位置,是云南省唯一的铁路、公路、水运、航空、天然气“五通”的县级市,由于其地理位置的特殊性及交通的便利性,使其成为融入长江经济带、对接成渝经济圈的枢纽,是构建川渝经济的重要桥头堡。自强不息的水富人一步一个脚印,一步一个台阶,以磅礴伟力将昔日“乱石荒滩茅草深,野渡无人舟自横”的不毛之地变成了一片生机盎然的沃土,使得这个只有40年建成史的年轻城市先后荣获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长安杯”、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全国文明县城等殊荣。
近年来,水富检察人始终秉持“工匠精神”“钉钉子精神”“愚公移山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建为引领,以“立检为公、执法为民”为己任,创一流检察铁军为目标,开拓创新、砥砺奋进,向实里做,往精细干,先后荣获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全省文明单位、昭通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考评一等奖、昭通市检察机关集体三等功、昭通市巾帼文明岗、昭通市规划建设示范党支部等荣誉。
持续开展综合治理,维护水富平安
坚持将社会环境安全作为第一责任,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营造安全和谐的氛围,进一步提高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扎实推进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城市、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创建工作。
-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18年11月,我院召开党组会议,及时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副检察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明确了领导小组成员的工作职责任务,并多次召开党组会议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安排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同时组织全体干警集中统一学习,全面传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以及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的相关法律规定;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知识测试。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强化全体检察人员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站位和责任担当,积极营造扫黑除恶人人有责、全员参与的良好氛围。近年来,我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按照省市和上级院的工作部署常态化做好宣传、线索摸排等工作,并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在办理各类刑事案件中坚持快捕快诉,做到“发现就打”“一有苗头就打”,确保取得实效;今年来,本院共计受理刑事案件237件332人,其中黄赌毒案件15件28人,经济犯罪案件3件4人,职务犯罪案件3件3人,寻衅滋事案件21件49人,故意伤害案件14件14人,其他刑事案件181件234人,均未从中发现黑恶势力犯罪线索,以及“保护伞”问题。
- 着力“未检”共护“未来”。用心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用力护航“学在水富”品牌。截至11月底,共办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7件9人,依法从快从严办结对社会影响恶劣案件3件,对5名被告人从重判处。为堵塞管理漏洞,强化类案源头治理,向教体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的同时,牵头建立强制报告制度。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和成年犯罪嫌疑人混关混押违法问题,向侦查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份。就办案中发现疑似家庭暴力侵害未成年人2件问题线索,联系相关部门,开展亲职教育、普法教育。对学校周边超市、副食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和各镇(街道)村(居)委会未设置未成年人保护专人专岗立办公益诉讼案件9件。持续推进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实现全市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全覆盖。组建“讲师团”,结合学校实际需求,不断探索和解锁普法新模式。
- 加大法治宣传化解矛盾纠纷。扎实开展“政法干警挂千村、乡村振兴法治行”主题活动,协助化解家庭和邻里矛盾纠纷20余件次。向群众宣传0871-12340热线及调查内容,让法治建设工作家喻户晓。深入开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治宣传活动,确保群众“钱袋子”安全。开展“送法”进社区活动,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禁毒等综合普法。全方位宣讲民法典,民法典贯彻实施情况得到省人大调研组的高度认可。
整合多方资源,创新实用机制
随着社会的发展,群众的法治意识日渐增强,违法犯罪的情况也随之改变,本院从实际出发,整合司法资源,建立实用机制,得到社会与群众的高度评价,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始终保持昭通前列的成绩。
- 建立交通志愿服务衔接机制。本院牵头建立了《关于危险驾驶(醉驾)案件交通志愿服务衔接机制》(试行)、《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办理衔接机制》(试行),引导类案集中高质和快速办理。秉持“办案想深一层,社会治理就前进一步”的办案理念,主动延伸检察职能。协同水富市公安局共同探索建立不起诉人参与交通协管的志愿服务机制,通过对危险驾驶的情节和危害结果进行考量,进而得出每个人的交通协管时间,让违法者变身普法者,参与到交通治理的工作中来,促进交通安全文化的传播。既让他们用自身行为教育感染群众的同时牢固树立遵纪守法意识,避免再次犯罪,又完善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有效衔接。
二、成立检察院派驻检察室。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郭声琨书记要求“强化政法系统执法监督,推动在市、县公安机关建设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探索建立派驻检察机制……着力构建一站式、全要素、即时性的执法监督管理新模式”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积极推进检察机关向公安执法办案中心派驻检察室的安排部署,2021年11月30日,水富市人民检察院驻水富市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检察室举行了揭牌仪式并投入使用,切实加强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全面推行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在不断深化认罪认罚制度适用的同时,更加注重提升认罪认罚案件质效,助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实现法律监督双赢、多赢、共赢的良好效果。
心系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
坚持服务好民生,就是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
- 守护绿水青山生态线。本院立办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无障碍通行公益诉讼案件12件,恢复被损害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5076元。其中本院在2020年办理的李某等四人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由于在办案中积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推动生态环境修复相结合,充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以案释法大力宣传金沙江十年禁渔通告,震慑和教育了非法捕捞违法犯罪行为人,提升了群众的生态保护意识,推动形成全民参与、全民禁渔的格局,为落实“十年禁渔”政策提供了有效司法保障,被云南省人民检察院评为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典型案例。
- 打造川滇合作典范共同守护金沙江。2021年4月28日,本院罗婧检察长一行6人到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检察院开展交流活动,双方就开展公益诉讼建立区域协作机制,共同守护金沙江生态环境和资源进行了深度交流,并签订了《关于进一步优化金沙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跨区域协作的实事意见》,为实现川滇协作共同保护好金沙江生态环境和资源奠定了坚实基础。
- 做好支持起诉及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本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从建章立制方面探索“府院”联动及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管用的机制。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帮助、开展支持起诉为农民工讨薪9万余元。对昭通西城建筑工程公司不服水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责令昭通西城建筑工程公司支付黄训涛等10人工资87600元工资。
检察机关是党的机关,也是人民的机关。在今后的工作中,水富市人民检察院将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人民至上,做到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水富、平安水富贡献检察力量!
水富市人民检察院
202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