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1-12-27
为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增强学生法制观念,强化守法意识,推进中小学德育、法制、素质和纪律教育,建设平安校园,近日,我县各中小学校聘任新一轮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共21名。
此批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来自县公安局及各基层派出所、县人民法院、各乡(镇)司法所等政法部门,具有较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主要职责是协助、指导学校开展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参与制订学校法制教育规划,协助学校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协助学校加强内部安全防范工作,健全、完善规章制度,落实防范措施,了解掌握学校周边地区治安动向,协调解决学校及其周边地区的治安环境问题,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生活秩序,协助学校沟通与社区、家庭及社会有关方面的联系,促进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法制教育机制的完善。
我县自实行聘任兼职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制度以来,对于增强全县中小学生遵纪守法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维护学生合法权益,整顿学校及周边地区的治安秩序,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等起到了有力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