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6-05-20
本网讯(通讯员 程国彬)一是了解民情,坚持纠纷排查到一线。落实自上而下层层查、突出重点集中查、抓住苗头超前查、严格制度定期查的“四排查”工作机制,使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同时,对排查出的问题实行梳理分类,登记造单。2015年,在全县共排查出的43个热点难点问题,建立了台账,采取了逐一销号方式化解。今年1-5月,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活动683次, 排查矛盾纠纷323件,调处成功318件,成功率98.4%。
二是力求化解,坚持问题解决在第一线。坚持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采取领导包案责任制。对一般性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实行边排查边调处,由司法所长负责解决;对确有困难一时难以解决的实行分级负责,归口调处,由镇办领导负责解决;对群众反映强烈容易形成集体越级上访或群体性事件的苗头隐患实行领导包案重点调处,由镇办和主管部门主要领导解决。
三是注重回访,坚持情感融合在一线。完善了县、镇(办)、村、村民小组“四级联动”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对接”的基层大调解格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实行办案回访制度,对矛盾纠纷调处的情况按时进行通报,通过回访,对一些生活困难的当事人走访慰问,有效疏通了感情,化解了矛盾,使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