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63000521601000
水富县委政法委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政法工作的决策和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对全县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组织、协调、指导全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指导各镇办开展政法、综治工作,办理县委和上级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成功获得全国“长安杯”,平安创建再创新佳绩。今年,是水富县争创“长安杯”最为关键的一年,政法系统发挥主力军作用,全面部署,狠抓落实。
2.立足基层,创新矛盾纠纷化解方式。一是推进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二是充实基层调解队伍。三是加强人民调解员管理工作。
3.严打各类违法犯罪,治安防控建设稳步推进。相继开展 “打四黑除四害”、“百日禁毒会战”等专项活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
4.全面推行网格化服务管理,社会综治基层基础不断夯实。全县4个镇(办)60个综治委成员单位开通使用云南省综治信息系统,在29个村(社区)治安员开通运用手机综治通,在521个网格建成十户联防工作组1977个。
5.法治创建扎实推进,依法治县成绩显著。今年,依法治县办按照“一个要点、两项制度、三大考评”的思路,推进工作落实。一是实现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二是落实领导干部述法制度。三是实开展法治创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水富县委政法委纳入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水富县委政法委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水富县委政法委2017年度收入合计487.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6.59万元,占总收入的54.6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21.10万元,占总收入的45.34%。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行政运行、专项业务、其他宣传事务支出、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治安管理、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分别占总收入1.03%、85.24%、1.43%、1.76%、0.76%、1.13%、5.44%、3.21%、0.01%。总收入与上年对比增长257.94万元,增长112.2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以及单位所有其他收入纳入决算报表,上年度未反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水富县委政法委2017年度支出合计401.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6.34万元,占总支出的96.51%;项目支出14.54万元,占总支出的3.4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行政运行、专项业务、其他宣传事务支出、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治安管理、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分别占总支出1.20%、82.72%、1.67%、2.06%、0.89%、1.32%、6.37%、3.76%、0.01%。总支出与上年对比增长186.63万元,增长81.23%;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算工资性支出增加以及改革性补贴和绩效奖励增资,以及将单位所有其他收入纳入决算报表,上年度未反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水富县委政法委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01.8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195.50万元,增长94.75%;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算工资性支出增加以及改革性补贴和绩效奖励增资,以及将单位所有其他收入纳入决算报表,上年度未反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45.5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4.5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水富县委政法委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5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87万元,减少37.89%;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支出减少。
(三)2017年收入支出与2016年收入支出对比情况
1.收入支出对比情况。
2.收入支出增减变动原因分析。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36.8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2)其他收入增加221.10万元,主要原因是将单位所有其他收入纳入决算报表,上年度未反映。
(3)人员经费支出增加60.17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算工资性支出增加以及改革性补贴和绩效奖励增资。
(4)公用经费支出135.43万元,主要原因是将单位所有其他收入纳入决算报表,上年度反映的是财政拨款的公用经费支出。
(5)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减少8.87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项目资金支出减少。
(6)其他资金结转结余71.31万元,结转下年继续使用,主要原因是各项其他资金项目工作持续中。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水富县委政法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6.5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4.03%。与上年对比增长36.84万元,增长16.0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4.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16%。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性支出及商品和服务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26.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5%。主要用于社会治安综治经费支出。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9%。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性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水富县委政法委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7.61万元,完成预算的88.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63万元,完成预算的86.2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98万元,完成预算的89.83%。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0.35万元,下降1.9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15万元,下降1.7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20万元,下降2.18%。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上年相比略微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63万元,占48.99%;公务接待费支出8.98万元,占51.0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6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8.63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政法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8.9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8.9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7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公务用餐、住宿等产生的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水富县委政法委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9.0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51万元,增长6.59%。,主要原因是上年项目工作完成,相应项目资金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日常运行费用、创建“平安水富”宣传费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资产总额276.2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6.92万元,固定资产179.3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7.7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2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276.24 | 96.92 | 179.32 | 126.47 | 52.85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7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无)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地方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63000521601111
2017年水富县委政法委决算公开表格20181017112831046.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