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上午,云南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施建邦副检察长带领李亚杰、杨学正两位省院相关部门领导,在昭通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宋兵和昭通市检察院环境资源处处长王昌宏的陪同下,深入水富金沙江云南段流入长江四川段的交汇处进行实地查看,对云南检察机关贯彻落实省委书记陈豪确保“一江清水流出云南”的指示进行调研。
本次调研,在水富市市长李松涛、水富市检察院检察长李洪、水富市环保局李宪琼局长的陪同下进行,施建邦副检察长一行亲自到云南、四川金沙江交汇处进行实地调研,对当地的水系、流域面积、覆盖人口等进行了深入了解,还到了金沙江支流,横江有关流域查看,督促基层检察院切实履行新的职能,确保金沙江流域云南段的干流和支流不受到严重的污染。
三级检察长齐聚金沙江畔,面对着长江上游的绿水青山、蓝天白云,表明检察机关的态度:要认真研究落实中央、省委、高检院的工作部署,围绕长江的沿岸经济开发,围绕让“一江清水流出云南”的目标,围绕张军检察长提出的“主动监督、智慧履职、全面司法”理念,为长江经济带云南段建成水清地绿天蓝的绿色生态廊道贡献强有力的检察力量!
实地察看之后施建邦副检察长一行又来到水富市检察院看望和慰问了全体干警,与水富市检察院的党组班子成员召开了关于调研指导金沙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专项监督工作的座谈会。听取了水富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和公益诉讼工作汇报,对水富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关于农村垃圾堆放影响水环境质量公益诉讼案件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这个案件的办理给当地群众倡导了一种新的生活方式,既符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脱贫攻坚的要求,也起到了引领社会风尚的良好效果。
施建邦副检察长就水富的工作实际提出了几点建议: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专项监督部署的重大意义,发挥检察机关服务长江经济带建设的安全屏障作用。二是检察长及党组班子成员要高度重视专项工作开展的重要作用,把专项监督工作与乡村振兴战略、生态文明建设结合起来,突出服务大局、保障民生。三是强化落实,进一步了解金沙江流域基本情况、生态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确保专项工作落实到实实在在的行动中。四是对水富民事行政公益诉讼队伍建设提出了要求,我们仅靠一个检察业务是撑不起我们法律监督的苍穹的!要将机构设置、人员配置与检察工作的格局调整相适应。最后寄语:水富是云南的北大门,有着独特的区位优势,要有北大门检察工作的特色,如果能任把我们的检察工作融入水富的经济社会发展中,为大局服务,就可以打造出我们的水富检察品牌!如果我们北大门的公益诉讼,能够护航“一江清水流出云南”,让一江清水有新的承担,那不仅仅是对水富,对我们昭通市在全省、甚至是全国也会发挥重要的作用,我相信在你们的共同努力下,水富检察会越来越好!
云南位于长江上游,金沙江干流在云南境内长1560公里,金沙江流域覆盖迪庆、丽江、大理、楚雄、昆明、曲靖、昭通7个州(市),是长江上游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云南在推动长江经济带保护与发展中的地位可谓举足轻重。2018年8月至2020年12月,云南省检察院以金沙江流域云南段所涉及的7个州市及昆明铁路运输检察机关为重点,在金沙江流域(云南段)开展为期两年半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专项监督行动,还将探索建立省际联动协作机制,以“最严密的法治”呵护长江上游“一江碧水、两岸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