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市普法依法治市办在绥江县召开了“昭通市‘法治县区’创建现场推进会暨‘六五’普法骨干培训”会议。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普法依法治市办领导小组副组长周福昌,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丘芳,市政协民族法治宗教委员会主任李光普,绥江县委书记杨松、县委副书记陆颖以及十一县区政法委分管副书记、司法局分管副局长、依法治县办公室副主任、法制宣传科科长共五十余人出席了会议。
会后,按照“绥江现场会”精神,水富县司法局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作了专题汇报,并结合该县实际,采取“八个一”举措推动“法治水富”创建工作。
一是拟于7月初召开全县“法治水富”创建工作启动动员大会。会议由县委书记薛桂强作动员讲话,县政府分管领导、人大、政协联系领导、县直各单位主要领导、各乡镇长、分管副书记、派出所长、司法所长、民主法治示范村书记,重点企业领导参会。
二是及时成立“法治水富”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书记薛桂强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县委副书记、县长高绍周担任,副组长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罡、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尤再久、县人大副主任杨全明、县政府常务副县长陈松、县政协主席曾勇担任,县直各单位主要领导、各乡镇长为成员。
三是设立“法治水富”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司法局,由局长何树夫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四是由县财政划拨“法治水富”创建工作经费,用于召开会议、创建办工作经费等。
五是及时出台法治乡镇、法治单位、法治学校、法治企业、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目标责任书及考核细则。
六是将“法治水富”创建工作纳入县委督查工作进行督查。
七是组建考核验收组。于11月上旬由创建领导小组副组长担任组长,负责对全县法治乡镇、法治单位、法治学校、法治企业、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八是申报市级“法治县区”创建验收工作。由县创建办负责向市创建办申报,并做好迎接市级检查验收准备工作。